关于《营口市秸杆禁烧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本调查起止日期为 2021 -08-07 10:00-2021-09-07 10:0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的通知》(发改环资〔2015〕2651 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的实施意见(2016-2018年)》(辽政办发〔2016〕8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秸秆焚烧防控责任追究办法的通知》(辽政办发〔2018〕48号)等,结合我市实际,suncitygroup太阳新城起草了《营口市秸杆禁烧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按照《营口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营政发〔2014〕4 号)要求,为保证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提高编制质量,本着公开透明、广泛参与的原则,现从 2021 年 8月 7 日至 2021 年 9 月 7日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
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通过信函或电子邮箱将意见反馈至suncitygroup太阳新城,以企业名义反馈的,请在反馈意见后注明企业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盖企业公章;以个人名义反馈的,请在反馈意见后注明姓名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婷
电话:2206027
传真:2206009
邮箱: yksdqzx201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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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115000
附件:营口市秸杆禁烧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suncitygroup太阳新城
2021年8月6日